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中,农业改造的基础是土地所有制问题,1950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》颁布,没收了地主的土地交给农民。土地改革完成后,农民得到了土地。
尽管农民分到了土地,但依旧处于分散经营的状态,这种生产方式的弊端很多,一是农民缺乏生产工具,例如耕牛,农用船只等,也缺乏生产资金,当时每户人家能解决温饱已经不错了,大多农民没有多余的钱用于购买种子、化肥、大型农具等。二是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,难以解决水利问题,抵挡不了重大自然灾害,有的人家的粮田四周都是其他农户的粮田,你需要灌溉,其他农户不需要灌溉,矛盾也很大。三是土地不能合理有效的利用,各自为政,各种粮食品种种植面积没法合理安排。这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。为此,国家对农业的改造势在必行,主要是要引导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,走集体化道路。
整个农业改造是1953年开始的,分三步走。一是互助组。互助组由几户或者十几户农民自愿组成,土地、生产资料、生产工具所有权仍然是农民所有,但生产上互帮互助。这个阶段是农业社会主义萌芽。二是初级社,即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。这个时期,农民以土地入股,实行集体劳动,统一经营,收入按照按劳分配和土地入股分红,生产工具依旧属农户所有,小型生产农户自备,出工时自带,大型生产工具如耕牛、木船等租用,但给予一定报酬,相当于租金。这个阶段是半农业社会主义。三是高级社。即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。1955年下半年,农业合作社步伐加快,将初级合作社转为高级合作社,有的地方还处在互助组阶段的,也直接进入高结社,这个时期的特征是生产资料集体所有。至此,农业社会主要改造基本完成。
这三个阶段的农业改造也不是一帆风顺的,就拿河南安阳县的一个村来说吧,1953年春,那里的18户贫下中农开始组织起来,成立合作社。但一些人不积极,处于观望状态,他们说,你们先走,我们再看看,甚至还有一些人说,一伙穷光蛋还想办社,没见过鸡毛飞上天的。这个18户农民办社,一开始的确很困难,社里仅有7头耕牛,瘦不拉几的,大车、铁犁等农具也是锈迹斑斑,破破烂烂。但经过大家的一年的苦干,生产发展了,农民的收入提高了。其他农户看到了合作社的优越性,纷纷赞扬穷大社变了样,鸡毛也能绕天飞。1954年秋,全村80户农民全部加入了合作社。
农业改造是一个时代的产物,至于后来的包产到户也是一个时代的产物。有人说大集体好,有人说包产到户好,莫衷一是,但好与坏,功与过,我们评论一个举措,都不能脱离时代环境,时代实际,否则,就不可能做到实事求是,由此得出的任何结论都是不科学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