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知道吗?“ 7 天无理由退货”期限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,而不是当天。
我买的所有商品都适用“7天”无理由退货吗?
答:不是的。法律规定了四项不适用于7天无理由退货的产品:
(一)消费者定作的;
(二)鲜活易腐的;
(三)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;
(四)交付的报纸、期刊。
除此之外,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,也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:
1、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,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;
2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;
3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、有瑕疵的商品。
在消费购物中,哪些属于商家的霸王条款呢?
1. 特价商品,概不退换;
2. 定制商品先付清购货款,再发货;
3. 买一赠一,对赠品不实行三包;
4. 购物后保安查验小票并盖章;
5. “一经拆封,概不退货”;
6. 本商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。
那遇到霸王条款该怎样维权?
1、拔打 12315 投诉电话;
2、向经营者所涉行业主管机关投诉;
3、涉及侵权的,可向法院提起诉讼。